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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两会或废除婚姻法24条

【返回上一页】 发布时间: 2019-05-15

婚姻法“24条” 到了该修改的时候了,在今年浙江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宁波市妇联主席杨小朵提交了提案,2017年两会将废除婚姻法24条,具体内容详解请看下文。

婚姻法第24条争议不断
在今年浙江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宁波市妇联主席杨小朵提交了提案,建议尽快修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等相关内容,确保不知情方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从该司法解释的立法原意来看,之所以做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在制定该司法解释之前,夫妻双方通过假离婚的方式,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一方,而将债务分配给另一方,以此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
然而,一个不能回避的事实是,在基本遏制住了夫妻双方恶意对付债权人这一现象后,新的问题随之而来,那就是夫妻一方与案外人恶意串通伪造债务损害配偶的合法权益。仅2016年8月~11月,到宁波市妇联投诉或寻求帮助的妇女就有12人。这些妇女反映的问题有一个共同特点: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法院判决承担丈夫或前夫的巨额债务,个人财产被法院冻结或拍卖。

事实上,“24条”引发的被负债问题,不仅出现在宁波,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公开数据,以“24条”为依据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案件,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高达7万余件,覆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2016年同类案件更激增至12万余件。
尤其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在2015年召开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曾专门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应当通过审判程序而不是执行程序来认定,但有的基层法院直接引用“24条”的规定,把没有参加诉讼的配偶直接追加成被执行人,剥夺了他们在法庭上抗辩的程序性权利。
最近几年,呼吁修改“24条”的声音不绝于耳,不但相关专家学者发表论述文章,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在全国或地方两会提交了相关建议和提案。
构成需要夫妻双方偿还的共同债务,应该有夫妻双方明确的意思表示,共同债务,共同签字,否则,债权人就应该承担不利自己的后果。
客观而言,“24条”实施十余年来,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和打击债务人恶意逃债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这个条款中存在的漏洞确实应该补充修改,防止恶意侵吞配偶财产的不法行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