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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狸猫换太子”新说》 ----- 律师助力李老伯解救被“拐”的房屋产权

【返回上一页】 发布时间: 2021-12-21


《“狸猫换太子”新说》

      ----- 律师助力李老伯解救被“拐”的房屋产权


李老伯的房屋产权被“拐”16年,近日终于物归原主。



李老伯于2005年买房过程中,因没文化、家庭成员情况特殊等因素而委托多位亲戚代为操办。在初步签订购房合同时,因李老伯不在场,为及时签订合同、防止出售方就地起价,于是作为操办人员之一的侄儿代表李老伯在购房合同上签了侄儿自己的名字。没想到在房屋交易中心的正式过户过程中,该侄儿瞒着李老伯、瞒着其它亲戚而以侄儿自己的名义,办理了购房合同、相应的税费凭证及房产证。嗣后,侄儿亦未向李老伯披露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信息,且以帮李老伯代为保管的托辞,拒不把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交给李老伯。直至十几年以后李老伯才发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自己,但侄儿此时却全盘否认,称房子是侄儿自己出资购买的,且拒绝将房屋产权过户给李老伯。双方矛盾由此产生并激化。



因为是现金交易,且资料均交由侄儿保管,再加上时过境迁十几年,导致当事人李老伯手中无任何能够证明自己购买案涉房屋的书面证据,亦无其它直接证据。

双方系列纠纷从2017年起历时五年、经历三场官司,过程中遭遇反复、甚至是重大挫折。其中,第一场官司是李老伯于2017年委托律师主动起诉侄儿夫妇的“返还原物”纠纷,但鉴于不利情势而撤诉。第二场官司是侄儿夫妇认为情势对其有利而于2019年以“物权保护”纠纷为由,要求法院判决李老伯立即搬出房屋,李老伯在该案中继续处于不利情势,面临被逐出房屋而居无定所的绝境。李老伯不得已在该案中途寻求刘长武律师的法律帮助。刘律师知晓此案的难度而在前期曾婉拒多次,但在李老伯及其亲戚的再三邀请下,刘律师决定试试。



刘长武律师代理此案后,迎难而上,花大量时间潜心收集、梳理间接证据,分析其中的逻辑、概率与证明力。比如,李老伯在本次购房前14天曾刚刚出售一套房子、获得相应的售房款,因此李老伯有足够的购房能力;在本案所涉房屋的看房、草签合同、法律服务所见证等涉及买房的全过程,均有多位亲戚在现场参与、陪同、代为操办,但若是作为有文化、青壮年的侄儿夫妇买房,则没有必要那么多的亲戚全程陪同;除了侄儿的母亲之外(父亲已过逝世),侄儿的其它在世的五名长辈全数出庭证明房屋不是侄儿购买,而是李老伯购买;同时,案涉房屋的出售方亦证��房屋购买者、出资人是李老伯;结合其它证据,证明李老伯有购买此房的足够需求、动机;李老伯占有、居住在此房屋十余年中无需向侄儿支付任何对价,甚至连水电费亦不需要向侄儿支付;李老伯除了案涉房屋外没有其它住房;李老伯从2016年初开始持有房产证、土地证原件。而且,侄儿夫妇声称的购房资金来源,不仅无证据证明,且与现有证人证言中关于侄儿家庭经济状况不佳、无力购房的情节相矛盾。



另,刘律师亦克服了接手之前程序中发生的棘手难题。

刘律师从间接证据与证人证言中抽丝拨茧,去伪存真,成功串成有力证据链,梳理事件的整个来龙去脉、整理成书面的思维导图。进而足以推翻房产证、土地证中关于权利人一栏的虚假记载,并证明真实的产权人是李老伯夫妻。法院采信了刘长武律师收集的相应证据、采信了本方主张的事实,在所谓的“物权保护”一案中驳回侄儿夫妇要求李老伯搬出房屋的主张。



取得上述决定性胜诉后,刘长武律师乘胜追击,代理李老伯启动房屋确权的诉讼案件(系第三场官司),进一步收集其它间接证据以加强证明力。最终,当事人李老伯在刘长武律师的得力帮助下终于通过确权诉讼的一审、二审、强制执行的法律程序,艰难收复了被“拐”16年的房屋产权。